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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范制度2
[发布时间2015年1月9日]

学校印章管理规定

一、学校印章主要包括:校公章、党支部章、工会章、教导处章、总务处章、团支部章、少先队大队部章等。

二、学校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

三、校务办负责校行政公章;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章;工会主席负责工会章;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团支部章;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印章。

四、未经领导批准,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五、禁止在空白纸张或空白介绍信上用印章。

六、印章负责人应完成用印审批手续后,凭领导签批的 “用印审批单”,方可用印。

七、用印模样应端正清晰。

 

卫生制度

 

一、校园卫生标准

1.校园内无纸屑、杂物、痰迹、污迹、积水、死角。

2.墙面、窗、门无积灰和涂痕,墙角无蛛网。

3.校园无鼠迹、蟑螂,灭蚊、蝇措施到位。

4.校园宣传牌、横幅、橱窗、彩旗,保护清洁,无损坏。

5.在固定停放点停放自行车,物品堆积要整齐。

6.垃圾箱加盖、封闭。

二、厕所卫生标准

1.墙上无涂痕。

2.地面无污物,无积水。

3.空气无异味。

三、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桌椅、橱柜摆放整齐,无积灰。

2.地面保持干净,无纸屑杂物积水。

3.墙面不张贴、无积灰、无蛛网。

4.办公用品及学生作业本摆放整齐。

5.门、窗玻璃无积灰。

四、教室卫生标准

1.课桌椅、讲台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2.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

3.学习用品摆放整齐。

4.黑板擦干净,黑板槽无积灰。

5.室内空气流通。

五、师生卫生行为规范

1.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2.积极参加大扫除和值日活动。

3.办公用品和学习用品摆放整齐。

4.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制止,看到地面纸屑杂物主动捡。

5.教职工在学生活动场地不吸烟,走廊、操场内不吸流动烟;如大多数办公室成员反对吸烟,则办公室不得吸烟。

 

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注册

1.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2.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

二、转学

1.学校不得接受无转学证明的学生。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得转学。

三、成绩考核

1.毕业班要举行毕业考试。

2.学生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科准予补考。补考日期应事先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

3.思想品德评定每学期一次,评定以正面引导式的鼓励性评语为主。

四、升级

学生原则上不留级。

五、休学

1.因病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应凭昆山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2.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手续;提前复学,须凭昆山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3.休学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退学

1.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学习者应予退学。

2.学习期间患不能治愈的重症应予退学。

七、奖励与处分

1.奖励可采取当众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章)、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

2.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处分必须慎重,手续要严格。处分可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3.处分前后,学校应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4.处分一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学生,可撤销其处分。

5.处分与撤销处分决定,均应在校内张榜公布。

6.已撤销的处分,不记入毕业生登记表。

八、学籍的管理

1.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填写学生学籍卡。

2.学校要健全学生档案。

3.学籍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管理办法。

 

财产保管制度

 

一、爱护学校公有财产,制止学生破坏公物的行为。

二、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工应关闭所有电器。

三、正确使用并保管好小黑板、录音机、幻灯机、电脑及其他教学与办公用品。

四、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电化设施和实验器具,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绿化,节约用水、用电。

五、损坏公物应赔偿;发现学校财物损坏,应及时报修。

六、不得将学校公物擅自带出校门。

 

广播操基本规范

 

一、室外操

1.听到广播操铃声应迅速进场。

2.进退场时,不讲话,手臂摆动有力,步伐整齐,精神饱满。

3.做操时应不讲话,动作整齐有力到位,队形排列整齐。

二、室内操

1.听到室内操音乐应迅速准备做操。

2.做操时不讲话、不嬉闹,动作整齐有力到位。

 

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项目

1.学校改革的重大问题与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措施。

3.学校中层、基层干部任免。

4.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5.基建维修项目支出情况。

6.数额大于5000元的物品采购。

7.教职工生活福利与劳动权益实施办法。

8.对教职工的奖惩情况。

9.校务会议各项决议。

10.其他学校重大事务。

二、校务公开形式

1.公告栏。

2.教代会。

3.校长接待日。

4.网站等其他必要的形式。

 

请示汇报制度

 

一、教职工各项工作均应遵守岗位职责。

二、教职工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向直接领导请示,在直接领导不在时可越级请示。

三、各岗位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突发事件与重大事务应及时汇报。

四、凡师生发生重大事故及学校发生盗窃等安全事故,应直接向校长汇报。

 

伤害事故防范制度

 

一、德育处应每月组织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班主任应结合晨会课开展相应的教育。

二、总务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三、护导老师应按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卫生室对受伤害学生应及时处理,将伤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点。

五、生活管理人员应执行晚间定时巡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休假制度

 

一、探亲假

分居两地(昆山市以外)的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可享受探亲假。

二、婚假

教职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3天;晚婚,则婚假可延长10天。

三、丧假

直系亲属、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教职工可分别请假1~3天。

四、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累计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只按结构工资方案扣发岗位奖,超过上述天数应按规定扣发工资。

五、病假

1.教职工病假只按结构工资方案扣发岗位奖。

2.病假应有昆山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

3.对有困难的长病假教职工,学校应多加关心,适当给予经济补助。

六、计划生育假

1.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产假增加15天;晚婚晚育婚假增加30天。难产或多胎产,产假增加15天。

2.自然流产给予产假20天,两个月以上流产给予产假30天,三个月至七个月以下流产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给予产假90天。

七、暑假

1.职工暑假期间应工作三周。

2.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进修、培训工作。

 

值日护导制度

 

一、护导教师由全体行政人员和教师按每周日轮流担任。少先队组织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队员配合老师做好护导值日工作,值日师生上岗时要佩戴值勤标志。

二、值日护导教师除上课时间外,都要带领值日学生在分管区域内巡回值勤,不能擅离岗位或敷衍塞责。

三、值日师生在值勤时要认真维护课间活动秩序和安全,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课间活动,对偶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领导反映。

四、护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地检查学生佩戴红领巾及队徽团徽、衣着情况和“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五、值日师生要注意保持分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经常督促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放学时,做好各班级的清洁卫生检查工作。

六、早班护导教师(7:40~16:00),晚班护导老师(16:00~20:00),协助生活阿姨检查学生就餐情况,与校医一起检查学生眼保健操。

七、值日师生要认真记载有关情况,反映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