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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发布时间2015年1月16日]

12月8日,昆山市府办批转市残联、教育局等3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全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意见》,文件对昆山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经费支持和组织保障都作了明确阐述,要求到2010年,全市残疾儿童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80%。

文件规定,全市各普通学校学前班和普通幼儿园必须依法接收适龄轻度障碍儿童入学随班就读;在市爱心学校延伸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开办听障和智障儿童学前班;建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长效保障机制,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昆山市户籍残疾幼儿实行助学补助,并动员社会力量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捐资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