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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爱心学校膳食委员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食堂管理,督促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上一个台阶,使学生在食堂就餐有如在家的感觉,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在学总务处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家长代表为主要成员的管理机构。

2、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

3、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参与食堂管理与监督,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

2)加强对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监控。

3)征求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定期发放食堂工作调查表,对食堂进行综合评分,督促食堂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 

 4、本委员会是由学校工会的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及部分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本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 敬业精神,对工作一丝不苟,乐于为学生服务。

2 积极参与学生食堂的监督工作。

3 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公正、公平。